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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暂定居民只能新购1套住房 准备试点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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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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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7日批转的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意见》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上海市居民在上海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保障性住房不低于70% 此外,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此次还调整了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的允许交易期限,由此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3年。 《意见》还明确,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土地方面,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 ■ 解读 “房产税成悬在楼市头上一把利剑” 专家称对投资投机需求形成一定威慑力,暂停三套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新意 本报讯 (记者张晓蕊 袁玥)作为“楼市风向标”的上海楼市面临进一步调控。昨日,备受关注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水落石出”。 限购措施与北京相似 新政策规定,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昨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不管一个家庭以前有几套房产,也不管以前买房子是贷款还是全款,以一个家庭为单位,新政后,都只能新买一套住房。这一条是落实国家“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此条政策与北京和厦门已施行的政策相似,但不如深圳的限购严厉。 新政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杨红旭认为,上海具有新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抑制三套及以上的信贷需求。 房产税年前推出可能性不大 杨红旭认为,大家最关注的房产税没有出来,但提到“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准备工作。”这说明国家已同意上海试点,只是出台还要等待时机。他认为,若现有政策能使市场明显降温,则房产税将有可能较长时间内暂不推出;若无法抑制房价上涨,则必然会推出。 杨红旭表示,尚未出台的房产税,则成为悬在楼市头上的一把利剑,对投资投机需求形成一定的威慑力。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房产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制度建设,在中长期来看是势在必行的政策。 财经评论员叶檀表示,从技术手段上讲,上海已经做好了出台房产税的准备,但普通大众接受房产税的心理来讲还没有准备好,估计年前推出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北京联达四方房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峰表示,北京市场接下来未必会有继续跟进的细则,因为从今年4月开始,北京政策一直较为严厉,是执行较为彻底的地区。 ■ 亮点 1 停止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2 一个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3 积极做好房产税试点准备 发挥税收在调控中的作用。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要求,上海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4 动迁安置房提前上市交易 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5 放宽廉租房准入标准 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年内在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郊区全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抓紧建设和筹措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有计划地开展郊区城镇危棚简屋改造。全力推进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 6 保障性住房不低于总量70% 继续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 ■ 背景 北京深圳厦门“限购令” 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同一购房家庭”是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对夫妇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限购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9月30日,深圳出台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9月30日,厦门公布文件,暂时限定家庭购房套数,从10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再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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